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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上海新闻网 2024-02-20 526浏览

预亏的兆新股份拟定增募资不超2.4亿元 股价跌5.56%

北京2月7日讯 兆新股份(002256.SZ)今日收报1.70元,跌幅5.56%。

兆新股份昨晚发布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将全部用于和县光储充一体化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产1GW“板块互联”BIPV光伏组件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相关公告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截至预案公告日,“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持有公司48,600.7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4.8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信托项目的唯一受益人,仅对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干预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兆新股份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至8,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8,000万元至20,000万元,营业收入为32,000万元至3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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